广水市妇幼保健院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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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00:00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诊疗效率和医疗资源共享利用率,着力解决不必要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市妇幼保健院严格落实《随州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随卫发〔2024〕4号)和《关于上下贯通系统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通知》(广集中整治办〔2024〕7号)文件要求,在全院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让群众就医省时又省钱,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诊疗效率和医疗资源共享利用率,着力解决不必要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市妇幼保健院严格落实《随州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随卫发〔2024〕4号)和《关于上下贯通系统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通知》(广集中整治办〔2024〕7号)文件要求,在全院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让群众就医省时又省钱,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对患者在其他同级或上级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所做的影像检查和医学检验结果,在《湖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参考时限(试行)》文件规定的互认时限内,对已进行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和采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切实减轻患者就医检查检验经济负担,缩短就诊时间,提升诊疗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为加强对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规范操作流程,每周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行督查,强化检查检验质量控制管理,按要求规范开展室内质控,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推进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促进同质化和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截止目前,共实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56人次,累计为群众节省医疗费用8300余元。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充分利用医疗资源、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方便患者就医的一项重要便民惠民措施。市妇幼保健院将在市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责任,硬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办检查,全面加强医学影像和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惠民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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